刚开始卖保险,就遇到了疑似骗保的客户,相信很多保险业务员有着同感。而如何及时制止,成为了业务员最头疼的难题。
在《熟年》这部电视剧中,女主刘红艳刚开启全新保险事业,就遇到了一位想要骗保的客户。从骗保相关剧情来看,买了一份意外险的客户左云疑似伪造车祸事故,在刘红艳听闻左云出车祸住院后,亲自来医院探望,询问其有关车祸的细节情况,发现对方言辞闪烁,最后还找个借口搪塞过去。
图片来源:《熟年》官方微博
(资料图)
“左云刚买了大额意外险,这就马上出车祸了。”刘红艳和同事带有疑虑地说道。
正因左云的反应太过异常,刘红艳担心左云会为骗保走入“歧途”。刘红艳便来到左云家中,耐心地提示左云:“保险公司有个岗位,叫做保险调查员,是专门调查可疑的理赔案件的,意外险是查得最严的一种,如果被发现了骗保,不管结果怎么样,都会坐牢。另外,保险调查在保险赔付时才会启动,如果真要查出什么来,那就人财两空了。”
据左云坦白,自己得了宫颈癌,孩子上学要花钱,吃饭也要花钱,租房子、看病都要花钱,此前的车祸是故意制造的。“我就想买份保险,要是被车撞死了,就能给孩子留下一大笔钱,这样能让孩子过得好点。”左云说道。
后续,左云还想要跳楼,刘红艳发现后拿自身经历举例,苦言相劝终于劝得左云回心转意。
骗保是一种保险欺诈行为,该行为包括诈骗人员虚构保险标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来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
近年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保、假住院伪造病历骗保屡见不鲜,杀人骗保的案例更让人触目惊心。
“男子伙同亲戚制造事故,骗保不成还起诉保险公司……罚了!判了!”这一新闻在近期引发关注。据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保险诈骗案件显示,据朱某交代,在其“导演”下,一伙人通常驾驶个人名下或租车公司的车辆,在熟人之间制造事故,偶尔也在路上寻找其他车辆“碰瓷”。人为制造事故后,再由朱某联系修车厂并自行购买低价配件用于维修,修车厂收到保险理赔金后,扣除少量维修费,余款均转给朱某。
最后,朱某因犯保险诈骗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6.3万元。
保险诈骗行为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和保险管理秩序,不仅严重侵害保险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影响着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那么,缘何骗保花样多且屡禁不止?
“骗保之所以高发,很多情况下是保险公司大数据筛查不到位,另一种情况是,各方对新生事物的认识不够统一。比如判断是否为骗保,保险公司可能认为是,而公安机关可能认定较为谨慎,这一情况可能就会助长部分人的骗保邪念。”北京格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郭玉涛表示。
保险专业律师李滨表示,根据处理的类似案件来看,财产险中比较典型的是车辆损失险,在中高端车辆中,关于保险金额的确定远远高于车辆的实际价值。这就使得保险金额与车辆的实际价值存在一个差额,在保险实务中已经引发了大量的故意造成水淹车或者放火导致车损疑似骗保案件的发生。
对于故意骗保缘何时有发生,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表示,其中原因包括,保险市场中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一般拥有更多的保险专业知识,同时,对保险条款等信息的了解和掌握更有优势,而投保人、被保险人等对于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等信息更有优势。这给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制造保险欺诈等机会。
保险诈骗一直以来都是保险行业监管与防控的重点。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银保监局2022年发布的信息显示,辖内保险业近三年共破获保险诈骗案200余起,成功打掉犯罪团伙5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6名。
在监管部门推动保险反诈、打击保险诈骗的同时,险企正聚焦内部筑牢风险防线、通过揭示作案手法等形式提升大众识别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水平,也有险企与中国银保信建立反保险欺诈数据交流合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在打击保险欺诈工作中运用大数据的能力。
对于险企如何更进一步利用保险科技助力防范保险欺诈,杨泽云表示,首先,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对投保人的资料进行分析,找出可能的风险点,及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其次,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健全和完善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保险反欺诈的效率和精度;再次,保险公司之间建立保险反欺诈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反欺诈的效率,降低反欺诈的成本。
对于监管及险企还可以采取哪些举措来减少骗保这一问题,郭玉涛认为,一方面,保险公司要做好大数据排查工作,发现可疑点;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要对骗保案件进行专业且深入的了解,不仅要懂《刑法》,还要懂保险,更要懂《保险法》,才能对骗保案件有比较准确的认识与定性,才能让骗保的人难以逃脱法网。
对于杠杆较高、保额特高的人身险保单,险企还有待进一步做好风险调查。李滨表示,对于人身保险,若含有死亡责任,要控制保险金额。此外,财产保险要使保险标的的价值与保险金额相匹配,避免出现超额承保或者巨额承保等易引发和诱发道德风险的情况存在。
由于保险欺诈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加强对公众的保险素养和保险反欺诈知识及意识的宣传同样也应是险企的反诈工作重心。杨泽云认为,加强对公众的保险素养和保险反欺诈知识及意识的宣传,不仅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成本,更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真正实践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而对于有被保险人存在诈骗心理,郭玉涛提示,“来钱快”刺激着人的贪欲,成为了犯罪的主要根源,但犯罪迟早都要出问题,特别是在大数据对骗保行为进行严密筛查的背景下,骗保越来越难“得逞”。所以,郭玉涛认为,贪图不义之财,最后换成牢狱之灾是没有必要的,所以不应打骗保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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