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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跨境电商货物进出口规模占我国外贸比重还不足1%,如今已上升到5%,跨境电商已成为我国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外贸业态。当前,要牢牢把握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机遇,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外贸创新发展新高地。
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网民总人数、互联网普及率等指标在全球排名数一数二,这为跨境电商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22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10.6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5.6%。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万亿元,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占GDP比重提升至41.5%,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3.79万亿元。
疫情期间,尽管传统贸易受到严重冲击,但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外贸新业态在保订单、保市场、保份额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国持续出台增强外贸发展新动能、加快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政策措施,对广大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我国设立了16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覆盖31个省区市,2022年中国的跨境电商进出口达到2.11万亿元人民币,增长了9.8%。我国跨境电商主体已超10万家,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商产业园约690个,与29个国家签署双边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催生了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服务为核心、以数字订购与交付为主要特征的数字贸易,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为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提供新机遇,要通过积极参与和制定规则,推进贸易数字化应用,以构建跨境物流网络等举措推进跨境电商快速发展。
首先,应积极参与和制定在全球范围内的跨境电商发展规则。商务部原副部长、世界贸易组织原副总干事易小准此前表示:“跨境电子商务在过去二十年中的飞速发展,凸显了在这一领域全球贸易规则的缺位与滞后,对数字经济时代重构全球贸易规则提出了紧迫要求。”我国近年来积极参与构建跨境电商的国际规则体系谈判,有效改善了我国跨境电商的外部环境。自2022年8月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工作组成立以来,中国与成员方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我国数字创新和跨境电商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其次,应推进贸易数字化应用,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通过大力推动无纸化贸易,力争在包括海关、银行、运输和保险等全贸易流程中实现无纸化,帮助电商企业在国际竞争中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竞争力。同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海关部门协同合作、开拓创新,不断简化报关程序,使电子商务更加安全、便捷和高效。
再次,加快外贸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跨境物流网络。可增加对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利用优惠贷款、电子商务人员培训、企业商业投资等多种方式,助力中国电商企业扬帆出海。
跨境电商发展速度快、市场潜力大、带动作用强,能够以低成本高效率匹配供需,为更多的企业和终端消费者提供个性化优质服务。今后,应当继续在制度、管理和服务方面持续创新,大力培育经营主体,逐步完善跨境电商生态,为跨境电商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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