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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强化执纪问责五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着力推动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出成效。
在依法落实监管责任方面,《措施》提出,要强化各级政府领导责任,健全自治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专班运行机制,统筹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开展日常联合执法检查、重大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暗访评估等工作。各市县旅游行业协会要组织所属成员签订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承诺书,对违背承诺、仍然违法违规经营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措施》提出,要建立暗访评估机制。自治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将采取“四不两直”、第三方“体检式”暗访评估等方式,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暗访评估和监督检查,并将情况通报各市人民政府。同时建立旅游市场“红黑榜”制度,依托“一键游广西”、12345政务服务等平台数据,对每月投诉量排名靠前的旅行社和导游,由旅行社或导游所在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进行约谈整改,并列入各市红黑榜的“黑榜”和全区重点监管名单。
《措施》明确,市、县旅游市场监管将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到人,责任到人,将辖区内涉旅企业监管责任细化分解到每名执法人员。对游客投诉较多,涉及包厢式消费、限制游客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行为的旅游购物企业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同时重点打击旅游市场敲诈勒索、养老诈骗等违法行为,并要求严格执行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措施》还在加强旅游运输企业监管、加强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提醒约谈、严格执纪问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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